放寬物業按揭有助買樓收租

      據地產站10月26日報導,中原按揭董事總經理王美鳳表示,政府於施政報告公佈進一步放寬物業按揭,現時不論物業價值、自用或買樓收租、首置或買多層樓、住宅或非住宅、個人或公司名義買樓人士、所有物業類別及置業人士之按揭成數上限一律為7成,供款佔入息比率上限亦一律為50%。

      樓市進一步全面鬆綁後,市場上各方置業需求買家均可獲一致性按揭配套,樓市更具動力多元發展。樓按全面鬆綁後,連同市場已出現多個利好因素包括本港減息周期已啟動,銀行接連推出全新低息定按優惠,加上中央政府連串刺激經濟措施令市場對後市樂觀,最近樓市已轉勢向好。

      租金屬於純支出,而在置業上會的供樓金額中,一部份是利息支出,另一部份則屬於本金。同樣以$600萬單位為例,前文提及承造7成按揭,30年還款期,以現時按息3.875%計,月供$19,750,而此單位之月租為$17,500,單看月供貴過月租;但在每月供樓金額中,利息支出實質是$13,563,餘下約$6,187屬本金。

      今年租金續升令現時租金回報率升至平均達3.5%,部份物業單位的租金回報率更達4%以上,租金回報率已高於現時銀行定存息率,加上樓價見底回穩機會增加,令有意買樓收租的人士增加。

      而是次按揭放寬讓買樓收租人士的按揭成數由6成上調至7成;實際上對於不少已有自住物業按揭在身的人來說,買樓收租的按揭成數更由5成上調至7成,原因是有按揭在身人士再置業之二套房按揭原本需降低一成按揭,按揭成數僅達5成,現時二套房按揭成數亦可高達7成,供款入息比率亦由以往40%上調至50%,首期及入息要求均有所降低,促使買樓收租的潛在需求進一步增加。

      現時買樓收租的利好條件還不止上述,今年6月金管局亦就收租物業放寬租金計法,在計算按揭借款人的供款佔入息比率時,由以往租金之7成上調至8成可列作入息計算。

      若果物業已有租客連租約,現時銀行一般已接受將物業租金的80%列作按揭申請人的入息計算,大大降低買樓收租人士申請按揭之入息要求,提高了投資物業的意欲。買樓收租是香港人熱門的長線投資方式,原因不難理解,每月除了定期有租金回報,若樓價處於升軌持有物業亦可享財富增值;而加上買家在申請按揭時,大部份租金可列作入息計算,減低按揭上會難度。

      舉例,買家購置一個600萬連租約單位擬作收租之用,按揭成數已上調至高達7成,選用30年還款期,按照現時按息之最低月入要求不少於$39,500;買家月入$30,000,沒有其他債務,原本仍需找擔保人方可獲批按揭,但納入租金$17,500之80%作為入息後,可計算之入息水平提高至$44,000 ($30,000+$14,000),無需擔保人已可獲銀行批出按揭。

      若非連租約或已出租之單位,未有租約顯示實質租金作為依據,銀行仍可評估物業在市場上之租值後,接納預估租金之60%作為入息計算,部份銀行更可以租金之70%計算,買家需在申請按揭時向銀行表明單位擬作出租之用。

      換言之,即使買家買入交吉單位,成交當刻並未成功出租,仍可憑藉預估租金提升自己用作申請按揭之入息水平。但有一點要提提,新準則下出租物業與自住物業的按揭成數及供款入息比率一致,對於按揭申請人報稱將單位出租擬將預估租金納作入息計,銀行之間在這方面的審批準則不盡相同,例如在確定借款人將會獲得租金收入方面,借款人宜事先瞭解清楚。

      近月買樓收租的利好因素增加,包括租金回報上升、收租物業按揭成數上調至高達7成、收租物業入息要求下降(供款入息比率上限由40%上調至50%)、提高至80%之租金可列作按揭入息計、按揭息率下降、樓價見底回升機會增,料將吸引更多潛在買樓收租人士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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