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政總署收回洪水橋20.7萬呎私人地

      據地產站5月9日報導,地政總署昨晚公佈(5月8日)根據《收回土地條例》,收回洪水橋/厦村區18幅、合共20.7萬平方呎私人土地,包括天水圍橋頭圍一幅16萬平方呎地皮,財團料可獲1.7億元收地賠償。

      根據地政總署公佈,收回的18幅私人土地,包括早前公開接受原址換地申請但最終未有接獲申請的部分用地,以及一宗因申請被視為撤回而未能完成原址換地所涉及的用地。有關土地需收回以讓政府進行工程。

      上述該宗未能完成換地的用地,屬於第17A區商業用地,估計佔地約16萬平方呎,作商業用途,可建樓面約128萬平方呎。若果參考政府就新界新發展區的農地收地價每呎1,032元計算,即大約可獲約1.7億元賠償。

      至於另一幅未獲接納申請的用地,則位於洪水橋第34B區東面,估計面積約5萬平方呎,規劃為「住宅(甲類)」用途。地政總署指,上述18幅私人土地將於公告張貼後三個月(即二○二五年八月九日)復歸政府所有。政府會在土地復歸政府後,向相關土地業權人發放特惠土地補償。

      連同政府去年公佈收回洪水橋第二期的兩批用地,目前3輪收地合共195.6公頃的土地,將會陸續交予土木工程拓展署進行地盤平整和基礎設施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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