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地產站9月8日報導,利嘉閣按揭代理董事總經理黃詠欣表示,今年四月佐敦華豐大廈一場三級火災,引起公眾對大廈消防的關注。
近日有報道指,房署於公共屋邨貼上公告,表示將根據《消防安全(建築物)條例》,陸續為屋邨單位免費封上面向走廊的氣窗,以免火警發生時,火勢經氣窗加快蔓延至其他單位。
所謂意外乃意料之外,假如業主亦希望為自己的安樂窩添加多重保障,可以考慮購買一般稱為「火險」的樓宇結構保險和專門保障家中財物的家居保險。
按字面解釋,一般人或誤以為火險只針對單位因火災而帶來的損失。但其一,火險的保障還包括各類天災和意外,例如雷電、颱風、洪水、山泥傾瀉、地陷、地震及爆炸等事故;其二,火險所保障的對象主要是樓宇結構,如地板、牆壁、天花板和門窗,不包括家中財物如電器、家具及收藏品等。
舉例說,如超強颱風吹襲,單位一扇窗被吹倒,該部份可向火險索償,但門窗被吹倒,大風捲至而摔破的名貴古董花樽,則要向家居保險索償。有了火險,業主可以確保意外發生後,無須在財政上抵受雙重壓力,既要繼續供樓,又要籌措資金維修樓宇結構損毀部分。
購買火險並非法例要求,不過本地銀行在審批按揭時,一般會要求業主購買火險,有些銀行會贈送罰息期的首年或頭兩年的保費,而普遍業主為求方便,都會在申請按揭時順道經銀行購買。
惟讀者要留意經銀行購買的保費或較自行購買高,例如有銀行推出的火險分為基本保障和全面保障兩個計劃,前者保費率為0.11%,後者則為0.15%;坊間有保險公司的保費率可以低見0.038%,若以投保額300萬計算,一個年度的保費差距可以多達3360元。
以上保費率僅供參考,最終保費乃受樓宇的類型、樓齡及物業面積等因素影響。而不同機構之間差距如此大,相信與其保障範圍相關。同樣是保障樓宇結構因天災意外所招致的損失,不同計劃所承保的災害類型有所不同。
按筆者所見,保費較低的計劃巧妙地剔除了一些在香港發生機率較低的災害,如地震、山火、暴動或示威等。有別於外國郊區一幢幢獨立洋房,一位住在35樓的港人不用好好端的投保保障單位被第三方汽車碰撞導致的損失,故市面上的計劃孰優孰劣,相信讀者稍做一點比較,很容易找到答案。
如單位已經供滿或以全額支付(full pay)形式購買,理論上業主可以選擇不購買火險,但業主要衡量事故發生時,自己能否負擔高昂的維修費用和賠償費用。特別是已經供滿的單位,多數已有一定樓齡,樓宇結構可能已開始老化,以致當有意外發生時,損毀的機會和程度都相應提高。
當然,樓齡較高物業的保費亦較高昂,業主應該根據自身的樓宇特徵和財務狀況作出決定。若物業所在的大廈公契中已規定由物業管理公司購買火險,業主則應了解該火險的保障範圍是否足夠,若覺得不足,可選擇額外投保以增強保障。
新聞來源→ 按此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