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公署公布打擊濫用公屋報告

      據地產站1月22日報導,近日政府致力打擊公屋濫用的情況,其中申訴專員公署今日(22日)宣布完成當局打擊濫用公屋資源的工作的主動調查行動,並向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及香港房屋協會(房協)提出共31項主要改善建議。

      申訴專員陳積志表示,在公署展開主動調查行動後,房委會及房協已主動作出認真檢視,包括優化『富戶政策』,並接連推出多項新措施,包括探討修訂《房屋條例》,以提高阻嚇力、與土地註冊處建立資料比較及核對機制,推出『舉報濫用公屋獎』等,加強打擊濫用公屋的力度。

      特別就房委會與土地註冊處建立的新機制,查冊費用大幅降低,平均每宗查冊費用已由640元大幅下降為約4元。房委會已經分批將約358,000宗就租戶申報居住情況及是否擁有香港住宅物業與土地註冊處的資料作比較,更加有效揪出瞞報物業的申請者和租戶。

      這正正顯示,在打濫及確保善用公屋資源上,公署與政府當局在理念和行動上高度一致,攜手合力為輪候公屋已久的市民解決迫切的住屋問題,從而提升市民的幸福感、獲得感。

      自2022年7月起,房屋署已合共收回超過7,000個被濫用和違反租約條款的單位,收回的總數比一個大型屋邨的單位總和還要多。

公署向房委會及房協提出的主要改善建議包括:

  • 提醒屋邨辦事處人員在收到租戶遞交的申報表後,應嚴謹審核租戶所填寫的資料,提高警覺,就可疑或未填妥之處作進一步跟進,並在有需要時主動向其他政府部門或機構索取租戶的相關資料;
  • 檢討周期性家訪的安排與其他打擊濫用公屋的措施之間是否有資源重疊或可重整之處,以互相配合,使整體打擊濫用公屋的措施能更有成效;
  • 探討如何加強與內地及澳門的相關部門及機構溝通,在切實可行範圍內建立渠道,更便捷地獲取租戶是否擁有內地或澳門物業的資料;
  • 考慮制定針對物管公司及護衛服務承辦商個別職員的獎勵計劃,以提高他們的積極性參與打擊濫用公屋;
  • 探討在不涉及不觸犯法例的濫用公屋的租戶方面是否有加重懲罰的空間,房委會及房協亦可透過行政措施實施額外處分,增強阻嚇性;
  • 為更全面了解實際情況,分析工作效能,並調整相關策略和優化措施,房委會及房協應加強收集及分析有關打擊濫用公屋的數據;以及
  • 考慮透過與土地註冊處建立的資料比較及核對機制,在核實公屋編配資格前就每宗公屋申請進行查冊,嚴格審查公屋申請者是否擁有香港住宅物業,並在公屋申請者輪候期間,隨機抽選一些個案作深入調查,從源頭堵截濫用公屋人士。

公署向房委會提出的主要改善建議包括:

  • 為增加阻嚇力及更符合成本效益,使濫用公屋的租戶自願交還單位,房委會應總結經驗,全面檢討提高檢控率的策略和政策,探究如何在檢控時效內發現並搜集到足夠證據作出檢控。
  • 公署向房協提出的主要改善建議包括:
  • 重新就全面推行「富戶政策」作出深入研究,並諮詢法律意見,認真探討用各種方法盡早將「富戶政策」涵蓋所有出租屋邨的租戶;
  • 提醒所有職員務須嚴格遵守對嚴重違反租約的租戶不再給予警告,而直接發出「遷出通知書」的做法,並適時檢視新做法的推行情況;
  • 檢討現時可就周期性家訪進行預約的安排;以及
  • 考慮效法房委會,與社署協商建立通報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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