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地產站5月18日報導,房委會及房協近年積極打擊濫用公屋個案,兩者於上年度合共查獲42宗公屋租戶擁有內地物業的個案,最嚴重者的個案包括隱瞞在內地擁有兩住宅物業,亦有住戶隱瞞自己擁有內地商舖。
房屋署指,上年度該署曾因接獲舉報或抽查而致函內地不同省市及澳門機構查詢,當中已確認有26個租戶在申請公屋時,瞞報在內地擁有住宅或非住宅物業。由於家庭資產淨值已超逾當時公屋申請限額,房委會已向有關租戶發出遷出通知書收回單位。而這些個案中,最嚴重者涉及隱瞞擁有2個內地住宅物業,亦有住戶隱瞞在內地擁有商舖。
而房協亦表示,上年度發現轄下出租屋邨共有16戶租戶擁有內地物業,當中9個住戶主動申報擁有內地物業,剩餘7宗則經舉報或調查後才遭揭發。16個個案中,1個住戶主動交回單位,有10宗個案則證實符合資產要求,剩餘5宗個案仍在調查之中。
房協補充,已跟大灣區部分城市相關部門建立初步溝通渠道,如深圳市不動產登記中心,以協助查核懷疑濫用公屋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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