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地產站6月20日報導,隨著政府放寬大學非本地生比例至4成,留學生人數大增,增加市場對學生宿舍需求。發展局將聯同教育局推出先導計劃,鼓勵市場以自資和私營方式把酒店及商廈改裝為學生宿舍,包括擴寬規劃上的「酒店」用途定義等,但參與計劃須向教育局申請,規定租戶的學生身份,預計2025年7月中正式推出計劃。
發展局將在規劃、建築管制兩方面鬆綁,在規劃上擴充分區計劃大綱圖(OZP)上的酒店用途定義,擴大至計劃下合資格的自資私營學生宿舍,令到大多數酒店或商廈在無須進行任何規劃程序下可改裝成學生宿舍。
至於建築上,現時《建築物條例》下「住用建築物」較酒店及商廈等「非住用建築物」的地積比為低,而學生宿舍亦屬於「住用建築物」,發展商現時若想改裝,需要拆除部份剩餘樓面,政府計劃提供豁免,把計劃下改裝而成的學生宿舍視為「非住用建築物」以計算地積比率等,市場可保留「過剩樓面」改裝成宿舍增加供應。不過,當局會要求學生宿舍必須符合適用於住用建築物的天然照明與通風標準。
在地政方面,由於絕大部分商業用途的地契都沒有限制發展學生宿舍,改裝酒店或商廈成為學生宿舍大多不需要補地價或申請豁免書,據地政總署選取紅磡、佐敦、西營盤及石門4區約2,400個私人地段的地契後,只有少數涉及補地價或豁免書申請。而若果個別需要補地價個案,地政總署會按現行政策處理。
要參與上述私營學生宿舍計劃,準發展商或營辦商必須符合教育局訂定的資格準則,並提交申請,預計將於大約兩至四星期內通知申請人是否符合資格。規劃下規定租戶須為就讀本地副學士、高級文憑、學士、碩士及博士程度的學生,包括交換生,而宿舍舍監和訪問學者等人員亦可以入住,惟人數不可超過最高住宿人數一成。
發展局發言人指,計劃屬全港性計劃,不會就擬議學生宿舍的所在位置設限,亦不會設租金上限。
教育局則補充,為提高營運彈性,申請者除可以院校為單位外,亦可以是私營營辦商,抑或是私營營辦商夥同院校申請;而日後的營運形式亦不設限,如營辦商可以將宿舍開放給全港所有學生申請,又或按與個別院校的協議,預留一定宿位予該院校學生等。
當局續指,會根據準發展商或營辦商所提供的資料,按資格準則確定其是否符合申請資格,並不會以項目日後的營運可行性作為審批考慮因素;而獲批資格後,會交由屋宇署等相關部門處理圖則申請等審批。
參與的項目需要在獲批起計18個月內完成改裝,學生宿舍可以是整幢改裝,或在符合指定條件下部分改裝樓宇作學生宿舍,只可出租不可「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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