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樓遇上租霸點算好

      據地產站7月3日報導,業主放租單位,最怕遇上「租霸」,男團前成員張致恒(Steven)與老婆雯雯,被指長期財困,早前更表示無力交租,直言已做租霸。面對租客欠拖租金,甚至破壞單位內的物品,作為業主應該如何處理。

應為租約打釐印:

      有部分業主為求節省稅率,相關租約卻沒有打釐印,即變相向政府隱瞞出租,假如業主要透過土地審裁處或小額錢債審裁處,向租霸提出追租申請時,有機會不獲受理,業主應該在單位出租後,向差餉物業估價署遞交《CR109 新租出或重訂協議通知書》。

向租客發出欠租通知:

      若租客出現欠租情況,業主應盡快以書面形式發出欠租通知,並寫上實際欠租金額,以及還款期限,同時以文字形式紀錄(例如Whatsapp訊息)追租的對話,作為追租的證據。

及時採取法律行動:

      租客若在需繳交租金限期15天後,仍未繳付租金,業主有權終止租約,並展開追租及收樓程序。租客欠租金額低於7.5萬元,可向小額錢債審裁處作申請,若欠租金額高於7.5萬元,但低於300萬元,可入稟區域法院。

      同時可入稟土地審裁處申請收樓,待批出收樓令後,可申請透過執達吏協助執行收樓程序,切女自行上門入內收樓。

如何避開租霸:

      坊間不少租賃平台都有租霸的資料,把單位出租前應細心瀏覽,同時也要留意租客的背景,並審查其工作與收入證明。同時也要向租客收取「兩按一上」,即兩個月租金作按金,以及預先支付首個月租金,甚至可要求預支首年月租,盡量保障自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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