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華建業子公司委任臨時清盤人

      據地產站2月21日報導,成立於1946年的老牌承建商保華建業(Paul Y),近年陷入財困,而保華建業集團旗下5間公司,早前遭不同債權人入稟清盤,該5間公司向法庭申請委任臨時清盤人,案件今天在高院聆訊。

      法官聽罷陳辭後,在債權人不反對下,委任羅兵咸永道會計師事務所的莊日杰及蘇文俊為5間公司的臨時清盤人。處理5間保華建業集團旗下公司,包括保華建築工程有限公司、保華建築有限公司、保華建造有限公司、保華建築營造有限公司,以及保華機電工程有限公司的委任臨時清盤人事宜。

      因應保華建業集團(保華)申請臨時清盤事宜,政府發言人作回應,得悉保華近日就旗下五間子公司向法院申請委任臨時清盤人,處理債務問題和制定重整方案,而法庭今日召開了聆訊並批准有關申請。由於提出申請是保華的企業決定而相關個案仍處於司法程序,政府不宜評論有關細節。

      政府發言人表示,任何企業出現財困,有其自身的原因,必須由有關企業按其實際情況尋找合適的解決方案。由於早前一段時間已經有市場傳聞及媒體報道保華出現財政困難和裁員,政府一直密切留意情況和做好預備,以便減少有關情況對相關工程項目和分判商的影響及協助受影響員工。

      就政府工務工程方面,保華旗下公司現正承造13項工務工程合約,其中12項是保華與其他建築公司以聯營方式承投,這些合約分別由多個不同政府部門管理,包括土木工程拓展署、建築署、機電工程署、路政署、渠務署、水務署和環境保護署。

      由於大部分是聯營項目,無論保華最後是否須清盤,聯營合約的另一方須按合約要求完成餘下的工程,發展局評估有關的聯營承建商有足夠能力承接餘下工程,他們亦表示會繼續履行合約。

      而唯一由保華單獨承造的項目亦已大致進入完工階段。總體來說,發展局相信保華的情況對相關工務工程項目的影響是可控的,局方會密切監察有關情況。

      另外,保華亦承接了其他公營機構的工程項目,部分屬聯營項目,如上述所言,相信影響是可控的。其他由保華獨自承造的項目,當中大部分項目的公營機構業主已按機制轉換總承建商,令工程項目可順利完成,小部分項目的業主亦正進行相關安排,務求把工程受到的影響減至最低。

      由於絕大部分政府和公營項目會由聯營方繼續,或已按機制轉換總承建商,倘若保華最終被勒令清盤,接手的承建商會按政府和公營機構業主的要求盡量兼顧現有分判商和工人的情況,使他們可以繼續在有關項目工作,以保持工程的延續性。

      成立於1946年的老牌承建商保華建業屬於香港老牌承建商,最初成立於上海,多年來在香港承接大量公私營工程,包括首條跨海隧道紅磡海底隧道,以及曾為香港首條跨海大橋的荔枝角大橋。

新聞來源→ 按此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