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險會保障單位結構?

      據地產站3月23日報導,利嘉閣按揭代理董事總經理黃詠欣表示,年初美國加州發生嚴重山火,超過十萬名居民緊急疏散,不少人被大火奪去家園。為了替自己的家加添一份保障,多數人會為自己居住的單位購買「火險」,亦即樓宇結構保險。近年除了銀行和保險公司,市面上還多了虛擬保險公司加入戰團推出產品,不同公司之間的保費差距不小,選對產品的話,業主隨時可以節省以萬計的成本。

      香港法例沒有明文規定業主要為自己的單位購買火險,但一般跟銀行承造按揭時,銀行都會要求申請人加購火險,皆因按揭是將物業抵押予銀行換取貸款,如果抵押期間物業之結構因各種意外弄至面目全非,而業主又無力修復的話,銀行的利益隨時會受損,故銀行當然會採取行動避免自己的貸款變成壞帳。

      理論上,就算銀行有要求抵押單位受火險保障,業主都可以自由選擇跟誰購買火險。有些人為求方便,會順道向按揭貸款銀行投保,有些銀行會贈送罰息期的首年或頭兩年的保費。如果乃自行向其他公司購買,其實也只須向按揭銀行提供投保證明便可。此外,公共房屋及居屋多數已由房署購買火險總保單;也有一些大型屋苑乃由屋苑為單位投保,業主只須按情況(如檢視保障範圍)再決定有否需要額外投保。

      一般人會混淆火險跟家居保險,前者主要保障各類天災意外(如颱風、地震,爆炸等)對單位樓宇結構,如地板、牆壁、天花板和門窗等造成的破壞;後者則保障家中財物如電器、家具及收藏品等。所以假設一場山火波及一間村屋,業主可以分別就村屋的受損結構和財物損失向火險和家居保險承保公司索償。

      正在物色火險的朋友要留意,不同公司之間的火險保費差距不小,有些銀行的保費最高達投保額0.15%,一個朗屏屋苑式村屋的地下連花園單位,以518萬樓價計算,如果沒有特別折扣,其火險每年保費為7,770元。同樣的投保額,坊間有公司的保費可以低見0.034%,每年保費1761.2元,兩者相差近4.5倍。如果攤長十年甚至更長的年期計算,業主隨時可節省超過十萬的保費支出。

      當然保險公司不會做蝕本生意,有些火險產品相對便宜,相信是因其巧妙地把一些較小機會在港發生的災害從保障範圍中剔除,業主需要詳細閱讀保單內容,以及衡量自身的風險承擔能力。

      另外一些已供斷的單位,雖然沒有按揭銀行敦促購買火險,但因為這些單位多數已有一定樓齡,業主們要留意其單位之結構可能已有不同程度老化,以致有事故時會更容易損壞。在現在保費相對便宜的時代,業主絕對可考慮為單位購買一份火險,當意外發生時,就不用擔心修葺(甚至賠償)帶來財政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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