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地產站6月26日報導,政府透過立法簡化地契續租,立法會今日正三讀通過《政府租契續期條例草案》。發展局局長甯漢豪指,若果日後,政府和社會認為要調整地契續期安排,應留待未來政府提出修訂。
按照草案,政府將以定期刊憲形式分批為地契續期,以處理2047年6月30日到期、約30萬個地段的地契。一般用途地契將自動續期50年,毋須額外補地價,取代以往政府與業權人以合約形式簽立新地契,將在7月5日生效。
負責條例草案委員會主席的商界立法會議員林健鋒說,今次立法有助穩定民生、增加投資者信心作用;地產及建造界議員龍漢標則指,政府以清晰、一致確定並且有效率方式為租契續期,令到業權人得到相應保障。
不過,工聯會梁子穎認為,條例草案保留沿用法例和標準包括容許續期契約達50年等,擔心變相土地契約變無限期契約。
甯漢豪則指,今次立法並非改變土地續期政策,而是引入簡化方式,保留1997年土地政策下列明續期毋須額外補地價的條文。
她指,若較長遠的日後,政府和社會都認為要調整安排,就應留待未來政府按需要和社會共識提出修訂,以免現時釋放錯誤信息,影響社會穩定及經濟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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