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地產站7月18日報導,發展局提出修例降低舊樓強拍門檻,法案連同發展局提出的修正案,獲得立法會今日三讀通過。
發展局局長甯漢豪指,樓宇急速老化的問題刻不容緩,對於部分日久失修的老舊樓宇,重建更符合經濟效益。她強調,修訂條例是為了推動重建老舊和失修樓宇,為業主提供出路,消除樓宇的安全隱患,改善生活環境,否認條例得益是發展商。
甯漢豪指出,對於有意見認為現時樓市下行,小業主被強拍所得賠償會減少,希望政府減慢促成強拍步伐,但她認為推動舊樓重建,消除安全隱患及改善生活環境的目標,不可能等經濟環境改善才做,不論經濟環境,都希望小業主獲得公平及合理補償,可以以市價購入替代物業。
同時,發展局因應法案委員會意見提出多項修正案,技術上微調強拍條例內容,例如容許涉及2個地段或以上的大型重建項目,建築規約限期由6年至7年。
另外,將原條文內「自住擁有人」在強拍後可以繼續使用物業不多於6個月,修訂字眼為「自用擁有人」以覆蓋住宅及非住宅。
按照甯漢豪指出,在法案獲通過後會盡快就生效日期刊憲,預計條例最快2024年12月中生效,期間政府爭取市建局成立的受強拍影響的小業主支援中心在8月內開始運作,為土地審裁處向立法會財委會申請額外人手資源,以及籌備好為小業主提供貸款擔保計劃,在明年內尋求立法會財委會批准擔保計劃。
按照獲通過強拍條例草案,樓齡達50年或以上私人樓宇,門檻由現時的80%業權降低至70%或65%,視乎樓齡組別和地區,並容許合併地段重建,精簡強拍制度法律程序及加強支援受影響小業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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