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富戶連續4年入息超4倍須遷出

      據地產站3月21日報導,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今通過提高公屋富戶額外租金,家庭入息超出限額兩倍,但不高於3倍者,將由現時繳交1.5倍租金,提升至2.5倍。

      至於超出3倍但不高於5倍的富戶,須繳交2.5倍租金,而息限額超出3倍但不高於4倍者,則交3.5倍租金,超出4倍不高於5倍者,則繳交4.5倍租金。

      房署消息人士指,提高富戶租金後,整體富戶的租金會佔期家庭總收入平均約11%,與一般公屋租戶的10%相若,較為合理,亦仍遠低於私人住宅單位租金與收入比率中位數的31.5%。

      新額外租金水平將在10月的入息申報周期開始實施,首批公屋富戶將於2026年10月1日按新租金水平。至於遷出單位的門檻,除入息達限額5倍,也會新增若租戶在兩個申報年期內,即共4年,入息持續維持於限額的4倍但不高於5倍,亦須遷離單位。

      同時,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今討論2025/26年度公屋入息及資產限額檢討的結果,並通過不同家庭人數申請者的建議入息及資產限額。新限額將於今年4月1日起生效。

      房委會發言人表示,公屋入息及資產限額每年按既定機制檢討。根據既定公式計算,小組委員會通過在2025/26年度,所有家庭人數住戶的公屋入息限額和資產限額均會上調,兩者均會整體平均上升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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