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地產站8月2日報導,新田科技城早前獲環保署署長有條件批准環評報告,註冊社工謝世傑昨日(1日)入稟高等法院提請司法覆核,要求推翻環保署署長的決定,包括質疑獲批的環評報告覆蓋範圍跟2021年的環評研究概要不符,違反程序公義。
發展局回應指,市民行使權利提出司法覆核申請,是否批出許可和審理案件由法庭決定。政府會會考慮司法覆核理據及作出適當部署,但強調造地工作不能因司法覆核申請而停止。
謝世傑指,土木工程拓展署2021年向環保署署長提交新田環評的項目簡介(Project Profile),環保署署長於同年6月發出項目研究概要(Study Brief ),項目範圍涵蓋340公頃土地,諮詢亦於同月展開,惟土拓署於最新報告中,涵蓋的土地增加至約610公頃,當中包括落馬洲管制站及彭龍地的綠化帶等。申請人認為最新報告的評估並非建基於原有報告,環保署批出報告屬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條例》。
謝世傑亦指出,環保署沒有就項目擴展部分要求土拓署重新申請研究概要或開展法定公眾諮詢,公眾及環境諮詢委員會因而未能就擴展後的項目正式提交意見。
他亦提出,環評報告並不符合技術備忘錄(Technical Memorandum)等法定要求,包括及例如(i)未優先考慮能夠避免或盡量減低環境影響的替代方案、(ii)未有盡力探究所有工地內的可行緩解措施及(iii)未有為高生態價值魚塘損失提供足夠及切實可行的補償措施等等。因此署長之決定屬違法亦不合理。
發展局回應指,政府目前仍未正式收到相關司法覆核申請。市民行使權利提出司法覆核申請,是否批出許可和審理案件由法庭決定。作為負責任政府,會考慮司法覆核理據及作出適當部署,但所有造地項目包括新田科技城都對香港非常重要,不能因為相關司法覆核申請而停止推展項目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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