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地產站5月4日報導,消委會今公布關於香港私人住宅管理費的研究報告,報告分析該會過去11年接獲694宗相關投訴個案、訪問1,100名業主、96個業主組織及22間物業管理公司,亦審視多份售樓書、公契及樓宇法定聲明。
報告顯示,大部分小業主的管理費介乎200元至3,700元,佔家庭總收入約7.4%;該會又預計,隨著樓宇老化問題日益嚴重,管理費將普遍持續上升。當中約5成半業主認為管理費價錢合理,惟亦有23.4%受訪者認為收費水平不合理,當中近3成受訪者所繳交的管理費,佔家庭總收入的一成或以上。
與此同時,過去11年所接獲的投訴個案當中,近半均與管理費有關,包括收費水平不合理、資金運用不當等;另有43%則與服務質素有關,包括前綫人員態度不佳、沒有前綫人員駐守等。
消委會於是次報告歸納出管理費的6大問題,包括整體的業權份數分配基礎欠透明之餘,亦難以獲得全體業主同意修改公契內的不公平條款。在現行法律下,修改公契必先得到全體業主同意,惟不少大型屋苑,以及樓齡較舊的物業,部分業主無法聯絡或追蹤,令相關的條款難以修改。
管理費6大問題:
1. 業權份數分配基礎欠透明
2. 難獲全體業主同意修改不公平條款
3. 住宅部分業主的業權份數比例低,令他們難以籌集足夠份額通過決議。
4. 物業管理公司的服務質素欠佳。
5. 業主不積極參與物業管理事宜。
6. 屋苑/樓宇維修成本大幅上漲
消委會建議參考現行《公司條例》(第622章) 的做法,容許以至少75%成員親自或委任代表表決,作為修改公契條款的參考門檻。
另外,調查亦發現,不少業主並不積極參與物業管理的相關事宜,例如約63%甚少或從未出席業主大會,亦有超過97%業主不願加入業主組織擔任主席或委員。
消委會認為,從調查結果所見,近8成業主對樓宇管理及相關法規缺乏認知,而相關條文亦頗複雜,不易理解,減低他們參與業主組織的意欲。消委會建議加強教育及宣傳,加深大眾對業主立案法團的認識;亦可製作「業主資料包」,讓業主認識自己可享的權利與義務,提升他們的參與意欲。
該會又建議,物業管理公司可以利用社交媒體及網站,加強與業主溝通;長遠更可以採用綫上形式進行會議,吸引業主參與。
消委會8大建議:
1. 提高業主攤分管理費的透明度。
2. 提供最新的物業管理信息,增加公眾對相關範疇的認識。
3. 參考《公司條例》(第622章) 建議,容許至少75%成員親身或委任代表在表決,決議/修改公契條款。
4. 避免因過度參與物業管理決策而產生利益衝突。
5. 善用新科技,提高服務效率。
6. 加強與業主之間的溝通。
7. 盡早成立業主立案法團。
8. 預留資金作特別基金,以應付預期維修及保養開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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